一、家族的信仰

    蒙神恩典,我出生於一個基督教家庭,是第三代的基督徒。根據我的母會—愛蘭教會的歷史記載,在151年前(主後1871年)愛蘭有位仕紳,在打獵時被自己的槍頭撞傷臉部,傷勢嚴重,因在埔里醫院治療無效,經友人介紹轉診至台南府城尋找馬雅各醫師(蘇格蘭長老教會差派駐台第一位宣教師)醫治,在治療中接觸並領受基督信仰,該仕紳康復後返鄉向親友、村民大力宣揚福音,而我的阿公、阿嬤就是在那時接受福音,成為了第一代基督徒。

    我的母親在每個禮拜天,總是提醒我及兄姊們準時前往教會參加主日學,並幫我們穿上乾淨的衣服,極其重視家庭信仰教育。她的原生家庭本信奉一般民間宗教,但嫁入潘家後,遵行公婆的基督信仰,不僅常常教導我們要謹守基督徒的本份,當我要離開家鄉前往台北就學時,她更特別教誨我,一定要到教會做禮拜不能離開上帝,母親的吩咐一直深刻在我的心裡。

二、孕育信仰的教會—愛蘭教會

     在神的帶領下,全村大多數村民都成為了基督徒,教會也成為村民的信仰及生活中心,舉凡婚喪喜慶,教會都透過擊鼓、廣播通知全村,主日禮拜開始前亦會以敲鐘方式通知所有弟兄姊妹。

    我在父母帶領下於愛蘭教會領受小兒洗禮,並接受主日學、少年團契等階段的信仰課程及造就,小學5年級時開始參加愛蘭教會聖歌隊服事,穩固的靈命就在年少歲月時釘根於心中。猶記孩提時,幾乎每天都與教會同齡的孩童們在教會玩耍、打乒乓球,在愛蘭教會歡樂的童年時光至今仍常迴盪在我的腦海裡,除了自己的家,充滿回憶的愛蘭教會是我的第二個家。

三、培育信仰的教會—大安教會

    國中畢業後我到台北就學,因二哥潘茂涼長老在大安教會聚會的緣故,所以我也隨同至大安教會延續基督信仰,當時剛從鄉下到台北(我在15歲前都沒離開過故鄉埔里,標準的庄腳囝仔),且我的個性本就內向、靦腆,因此剛開始參加青年團契的聚會都不敢主動開口講話,被指定分享時也常常緊張到講不出話來,害羞到了極點!經契友的鼓勵及多次的參與,才慢慢融入團契生活。羅聯昇牧師在這段期間常帶領青少契於週六、日下午至台北醫學院踢足球,結束後再到學校對面的冰果店吃冰,這也加速我對團契的認同,並在那時加入大安教會聖歌隊參與服事,在團契生活及聖歌隊服事中領受到主的恩典,並堅信天父上帝是我一生的主。

    我於1983年在大安教會接受堅信禮。教會在1989年起於四維路228巷、198巷進行第三、四、五次的建堂,並開始在成功國宅展開宣教,在這期間我參加了初、中、高級的門徒訓練並參與社青團契、福音隊、男生詩班的聚會及服事,在羅牧師指導下協助教會事工的策劃及學習活動的主持,得到充實的靈命造就,而被神揀選成為執事、長老,履行長執會、小會的職份並學習如何帶領團契、小組及事工委員會直至今日。

四、與主同行的喜樂

    感謝上帝從阿公的年代呼召我們家族成為祂的信徒,我們亦緊緊抓住這美好的福份,家族中的第四代、第五代現在也開始參與教會的服事,並在服事中得著與主同在的喜樂。雖然有時會碰到挫折和疲倦,但回憶母親在耳邊的叮嚀­—凡事依靠上帝,碰到逆境時要禱告!這句話提醒了我「凡事相信、凡事依靠,主必與我同在。」

    聖靈果實的甜美,真真實實的滋潤在我的身上,讓我無時無刻領受到越事奉越甘甜,感謝上帝的恩典揀選我們家族,讓我們一代傳過一代持守這美好的信仰,遇見神是我這一生最大的福份,感謝主。

    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現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護庇我。                      歌林多後書 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