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9-14 做門徒的代價~張主藤牧師
- 主日講章
講道: 做門徒的代價
經文:路加福音14章25-33節
主日:2025年9月14日
前言
弟兄姊妹大家平安!「手牽手,我們一起去郊遊!」大家都會有家庭或是團體旅遊的機會,如果家庭的長輩或領隊來帶團,介紹安排各樣行程,包吃包住實在開心。大家一起跟團去旅遊,到異地去遊覽、上山下海著實有趣,不過人多意見也多,突發狀況也多,故「一起出遊」有時候,也是家人親情的挑戰,情人愛情的考驗。路加福音14章這段經文很明顯,耶穌面對很大的一群聚集的群眾跟從祂,不是不情願,而是非常熱情,就像作者路加在路加福音9章所提到,有人熱切想要跟從耶穌的那樣。
這些群眾來找耶穌時,祂並沒有呼召他們過門徒的生活。(參路14:26)因此,在後續作者路加的敘事中,耶穌回應那些熱情但似乎完全沒意識到,主耶穌要往耶路撒冷和十字架這條悲苦路的人們,倘若要繼續與主同行,在這條路上將為此付上代價。
「凡不⋯⋯不能作我的門徒。」(參路14:26-33)這個重複句出現在路加福音14章26、27、33這三節的經文。在文學手法上,這是以同樣的表達方式開啟與結束段落,也就是首尾呼應(inclusio)的表達。在似乎相當超然的重複敘事中,可能是用來作為對無回應的盲目跟隨者,這些熱情跟從的群眾,倒數三次的舉牌警告。
寫作路加福音的那時候,對於基督徒的迫害早已經開始。初代教會的基督徒被逮捕、迫害甚至於被處死,已不是新聞。作者路加是第二代的基督徒,因此他非常地清楚,做一個基督徒不是隨意的承諾,更不是喊個流行的族群口號。做一個跟隨耶穌的基督徒,是生死交關的重大決定,更是一條不容易的道路。
國外宣教師在百多年前陸續來台,帶來信仰的種子,讓台灣人民得以領受福音;宣教師他們一樣付上極大的代價。他們不只被群眾羞辱、含著淚宣講,還有基督福音的緣故流血傷痛,甚至犧牲自己的性命。有的宣教師面對當時台灣氏族宗祠的挑釁,接連幾次建好的教堂,被硬生生地破壞拆毀。我們也知道有宣教師傳道的過程,遭遇反對的鄰里鄉民潑糞警告,馬偕醫生就是其中之一;甚至還有宣教師未到達台灣之前,在旅途中遇船難失去性命。就是這些遠行到列國列邦的宣教師,一點一滴的犧牲奉獻,才得以用基督的愛來喚醒世人,讓人們明白所傳揚的福音真理,能夠悔罪悔改,受洗歸入基督的聖名,領受基督的新生命。
- 從同行到跟隨
耶穌正在前往耶路撒冷的路上,但這一趟旅程的本質是什麼?是將往各各他山上的送葬隊伍嗎?顯然只有耶穌嚴肅地面對了祂的死亡問題;十二使徒當時必定還沒有領會過來,至少他們沒有預備心,要與耶穌同歸於盡。這是一支猶太的行軍隊伍嗎?很有可能想要革命奪權的人是如此認為的,他們投入了大量的情感跟從耶穌,想像著這心中所投射的衝突,以及相關利害關係:加利利面對耶路撒冷、農漁工面對統治權勢、世俗者面對神聖價值、猶太人面對羅馬人,以及耶穌面對強大的帝國建制。他們義氣相挺,但真要至死跟隨耶穌嗎?
這是一個單純因為耶穌人氣聲量高,自然形成的集會遊行嗎?顯然這群人是這麼想的,對於任何衝突、要付出的代價及任何需要承擔的苦難,都盡量視而不見,但對於能因為神蹟奇事而能多得醫治,多分些麥餅和魚乾,倒是眼明手快,自顧自地勇往直前,爭先恐後不想錯過任何一點好處。
每個人都期待著一場盛大的遊行。耶穌對匆匆忙忙的自顧好處者,祂有什麼話要說呢?在耶穌所述的比喻故事中,祂要群眾和門徒想一想,你現在到底在做什麼?要審慎決定,你們是否願意一直和我同行,並且捨棄一切來跟隨我,還是要走回頭路?
只有當我們真實踏入信仰之路時,才能發現需要消耗心力,也需要謹慎的計劃與評估,包括對耶穌基督的承諾。跟隨基督的意思,是完全地服從祂─就是到死,也要服從。當你認真看待此事,並甘心順服時,就會更容易接受將要做的犧牲,因耶穌作為我們的榜樣也如此犧牲,這是成為基督徒的重要部分,是與主同行必要的條件。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已,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取從我。」(路9:23)主耶穌的呼召,從未來遙遠的苦難十字架,讓人毫不喘息的立馬面對,現在要加入了憎恨家人和自己生活的可怕要求(參路14:26)。這段經文和合本翻譯為「愛我勝過愛……」,是切合現代人理解的譯法,因原文意思是「恨」。這是耶穌當時日常對話亞蘭文的意思,閃族語亞蘭文「憎恨」的原意,是指「轉離」、「愛得較少」、「愛得比…少」(love less)。如果是要基督徒「憎恨」家庭親屬的話,那麼路加福音14:26的經文,會取消貫穿整本新約聖經的呼召,竟要求追求基督信仰者,不去愛、不關心,特別也不照顧一個人的家庭親屬嗎?顯然這不是新約福音「愛人如己」的原則教導,如使徒保羅所言:「若有人不照顧親屬,尤其是自己家裡的人,就是背棄信仰,還不如不信的人。 」(提前5:8)故這句話的原意,並不是要我們憎恨家人,而是指當我們被迫做選擇時,我們要愛耶穌勝過愛家人,顧念上帝勝過顧念自己。
沒有愛祂勝過愛自我及親人,就不能成為祂的門徒!表面看似我們愛耶穌勝過愛家人,殊不知愛耶穌,才能真正愛家人。唯有透過主耶穌完全的愛,我們才能真正去愛其他人。這個條件或處境,不一定指向我們要為福音的緣故而放棄家庭,但它清楚指出一件事,就是跟隨耶穌要付出的代價是相當大的!
新約學教授奎德克(Fred B. Craddock)對這段經文詮釋說:「呼召人憎恨自己的生活,不是要一個厭惡自我的全部,把自己當成一條蟲,把自己扔在世界的垃圾堆上。我們並沒有被賦予任何審判自己的權利。」然而,耶穌的門徒們被要求的是,在所有人生活的眾多忠誠的網絡中,基督福音的主張不僅優先,而且實際上重新定義了次序。耶穌向門徒提問:「你們無論誰,除非放棄所有的一切,不能作我的門徒。」(參路14:33)你愛我勝過這一切嗎?來跟從我吧!
成為耶穌的門徒與跟隨者,需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捨棄一切跟隨主,服從主至死不渝,為主付上代價,勇敢面對生命中最困難的挑戰!
二、成為主的門徒
每當猶太拉比教導時,跟從拉比的學生他們都專心聆聽,並效法他的舉動,希望將來自己也能成為像拉比一樣的教師。這些門徒必須與拉比建立更深的關係,生命才會像他一樣。耶穌向群眾和門徒表達,你們確定要跟隨我嗎?這個代價,是不是已經超出了你們願意付上的呢?第一個比喻,是取材自農村生活,講的是要在葡萄園裡蓋一座塔樓,農民可以在樓上監視盜賊和覓食的動物。第二個景象是王室處理戰爭與和平的重要大事。這兩個比喻嵌在這一段的信息當中(參路14:28-32),用他們自己能理解的方式,說出耶穌的教導訓示。
建造塔樓,必需要先為自己所需付出的費用精打細算;打仗也需要評估自己的實力,是否有勝算的機會。以現代商業的觀點來看,這像是一種「風險控管」的概念:在事情發生之前,就必須預先有心理準備,評估可能需要的付出事項;並且真的遇到事情時,你必須願意承擔及處理。耶穌勸勉及警告祂的門徒,來跟隨祂要有相當的付出,需要他們先想清楚。無論是富人或是窮人,是皇室或是平民,在面對大量的財產、時間和生命本身的花費損耗時,基本上都得做出明智的抉擇:這是否超出了我的能力與意願?倘若塔樓只蓋一半、打仗只打一半,信耶穌只信一半,「半途而廢」是非常可惜的。
當一個人面對成為門徒的呼召時,必須做的抉擇是一樣的,這不是一廂情願及無所謂的投入,而是存敬畏主的心,慎重地看待呼召。開始時的熱情皆是有的,但你是否有足夠的耐心以及資源,堅持去完成它?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德國神學家潘霍華牧師在他的著作《追隨基督》(The Cost of Discipleship)中,深刻描繪做耶穌的門徒所要學習與實踐的事。潘霍華牧師說:「當基督呼召一個人,乃是叫人為祂(for Christ)而死。」潘霍華牧師的話猶言在耳,他也以行動來見證基督信仰的勇氣,不妥協的堅持真理下,在德國納粹的集中營裡被殺殉道。做為基督徒,我們必須有隨時為主犧牲的預備,可能是擺上財富、時間、才能與精神,甚至可能是犧牲生命。
記得一位教牧會學的神學院老師曾經說過:「做基督徒是要受苦跟隨耶穌的,一個牧師不要隨便叫人來洗禮,好像在衝業績;反而在信徒要洗禮前的慕道課程時,就必須跟他說清楚,這是一條十字架的道路!決定跟隨耶穌,就永不回頭!」基督徒雖然會領受那種與耶穌同在的幸福,但同時也是過著一種跟隨耶穌,願意犧牲奉獻的生命。做為一個基督徒,你有想清楚了嗎?你願意為主耶穌付出一切嗎?
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必須知道自己是否活出以耶穌為優先的生命。要與耶穌建立更深的關係,藉著禱告、參與禮拜,聆聽上帝的話語,不會回頭,也不能半途而廢。基督徒當順服並實踐上帝的話語,而這樣的要求,不會隨時間而改變,並且值得我們堅持下去。為主來犧牲,這並非僅是宣教師的責任,也不是牧師、長老的宿命,而是每一個基督徒的召命!
三、背起你的十架
在眾多教會實踐的制度面上,信徒的「會員制」建立,對於教會而言似乎是恰當且健康的。在許多教會,當有人要成為教會的正式成員時,他們被問:「你知道你在做什麼嗎?你知道加入教會群體,這意味著什麼嗎?」緊接著是一段時間的教導,不僅是關於教義或受洗的問題,而且是關於成為門徒的代價。在教會公開的誓約宣告中,那些計算過代價的弟兄姊妹,有機會說「是」或者「不是」。當然在受洗的誓約或加入教會群體的公約中,都有相關的提醒,你知道自己所相信的嗎?你是否願意因著基督信仰,委身於基督的教會?
過去有次教會增長的國際研討會,香港某神學院的院長語重心長地說:「港台地區教會增長停滯不前,最大的困境並非外在如民間宗教興盛等因素,而是教會內部的問題!因為教會長執信徒不願意『付上代價』,不願多為主做工,不願走出教會外傳福音,只想要躲在教會裡,做一個享受資源及聚會的基督徒。」許多牧長認為此分析相當精闢,時隔多年迄今,仍然給台灣眾教會的基督徒們一記當頭棒喝!
倘若一間教會只是提供很新穎的設備、貼心的關懷、婚喪時無私的協助、很好的敬拜表演供給信徒觀賞,舒適中帶著一些優越,而不是帶領著弟兄姊妹一同為主服事、為主而活,願意犧牲自己去成就主的旨意,那與一般的廟宇與酬神賽會有什麼差別?那又與俱樂部和演唱會有何不同呢?
令人遺憾的是,許多人來到教會,也有許多人離開教會,在會員人數和預算不斷下降的眾多教會裡,常有核心的同工認為,若不完全消除,也應該要少講些「做門徒的代價」,或是其他任何可能會讓潛在會員(慕道朋友)感到沮喪或不愉快的事,多說些得勝的好見證。這些提醒頗有商業經營「不要嚇跑客人」的服務精神。如果是如此,那麼耶穌大概是非常不適任的導師,因為祂的話語與義行嚇跑最多群眾,甚至苦難臨到時,十二個門徒跑到一個都不剩,只剩憐惜耶穌的婦女們,跟在旁邊哭泣。
在預備講章第一次閱讀時,路加福14章接續的34-35節經文,有關於鹽的說法似乎是與上文無關,不宜做接續。但作者路加為什麼把它放在這裡呢?也許耶穌教導並提及比喻後,繼續向熱情卻顯無知、消費卻不付費的群眾講話。「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7)十字架的記號獻出那份為主勇敢與真誠。但正如鹽會失去它的味道,一個最起頭初衷的委身,無論是多麼真誠,也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褪色。
即使跟從耶穌在禱告、內省、團契和行動的滋養下,一旦耶路撒冷不再是一個遙遠朝聖的目標,而是非常實際和痛苦的現實時,做基督徒的委身與代價,將「拳拳到肉」將受到嚴峻的考驗。使人將耶穌置於超越其他委身之事上的熱忱,在面對「你是那叛亂者耶穌的門徒嗎?你在祂的門徒們中間嗎?」的犀利問題時,就急速冷卻下來,轉身逃避離開。在傾刻之間,對於工作、職位、家庭與安適的其他委身要項,再次懇求要成為你生命中的首要。
新約學教授奎德克(Fred B. Craddock)分析這做門徒的代價,他說道:「在公開和微妙的壓力下,我們都知道,鹽不會讓自己成為胡椒;它只是逐漸失去了味道。事實上,這個過程是如此緩慢,以致於沒有人真正注意到。好吧,大概沒有人注意到吧。」如果苦瓜不苦、鹽巴不鹹,基督徒不為基督?做為主的門徒需要忠心地為上帝國來犧牲,還要堅定不移地,獻身於耶穌基督。要有「鹹味」是不容易的,倘若基督徒沒有這功用,便不能在世上代表基督。你會有多少「鹹味」,又有多少基督的馨香之氣呢?為主做光做鹽,基督徒不會讓自己成為胡椒,但不要黯淡無光卻不自知,也不要受潮結塊失了鹽味卻無感。
結語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當時要成為耶穌的門徒,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因為決定要跟隨耶穌,通常會面對環境社群的壓力,以及人的冷嘲熱諷。成為跟從耶穌的一位基督徒,「做主門徒」是神聖的使命,也是一種特別的身分,我們要用一輩子的生命來跟隨主,也獻上所有的生命,來成為基督福音的見證者!你有準備好了嗎?
主耶穌說:「不願意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7 現中譯本)跟從耶穌不是漫步在雲端,輕鬆愉快有人服事,而是跟隨耶穌走十字架的路,成為主的僕人去服事人,這是一條受苦的路,需要付上生命與必勝的代價。十字架是受苦的記號,如果做基督徒不用受苦也不用付上代價,那不是真的基督徒。基督徒要唱出:「我已經決定,要跟隨耶穌;永不回頭,永不回頭。」走上這不歸路,是需要無比的勇氣。但聖靈的同在,將使每個為主付上代價的基督徒,轉悲為喜、轉苦為樂,生命滿有盼望與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