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張主藤牧師

經文:羅馬書6章12-23節

主日:2023年7月2日

前言
弟兄姊妹平安!透過羅馬書這卷書信,使徒保羅表達了他對上帝恩典的看法,雖然是屬於神學與教義性的思考論證,不像用比喻或敘述故事般有趣,但羅馬書對於初代教會及歷代基督的跟隨者,卻是相當重要的教訓和勸勉。「上帝對我們顯示了無比的愛: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基督已經為我們死了!」(羅5:8)這從天而降白白得到的恩典,實在彌足珍貴,絕對不可以隨意糟蹋或有輕忽,並且不是人有什麼值得上帝來疼愛,也不是人有什麼功勞值得上帝注意,人人都是罪人,都是受罪綑綁的奴隸,根本就不值得上帝的愛。在人虧欠上帝的榮耀前提下,祂卻先愛了我們,這屬天的愛是無價的,是白白賞賜人類的生命賀禮。
使徒保羅認為上帝顯明在基督耶穌裡的愛,這在十架上犧牲的愛與拯救的義,已經付上超越了世人所能想像的代價,是世間最為珍貴的無價恩典。只有珍視這份恩典,人才能體會出真實的愛是什麼,也才能清楚什麼是「信而稱義」,與上帝建立合宜的關係。在恩典的聖光之下,基督徒要不斷在聖靈的團契與更新中竭力做「新造的人」,並且要過「聖潔的生活」(羅6:4)。

一、對恩典的看法
因為恩典像是一份禮物,是人白白得來的,因此這在基督耶穌裡的愛,對人而言是「無價的恩典」,還是「廉價的恩典」呢?白白得來的景況下,人在恩典面前是毫無功勞可言,因為上帝的恩典是如此地奧妙,人除了寶貝珍惜以外,絕對不能廉價化,或是輕看濫用恩典!保羅用很嚴肅的字詞說:「絕對不可」!人要在善事上聰明,在惡事上保持純潔,不可因為領受了恩典而恣意犯罪,或在這救恩的宣告下,戲謔地當個不誠實「放羊的孩子」,將主的恩典與眷顧呼之則來揮之則去,這不是誠實地看待上
帝的愛與恩典,反而自己將受極大的虧損。在教會生活中,難免會聽聞到未信的親友對上帝恩典的誤用,他們說人生在世就是要好好滿足欲望,盡情吃喝,反正「浪子回頭」最後在主面前悔悟就好了;或是人要行將就木了,趕緊請牧長來施洗,就會搭特快車直奔天堂?在全能的上帝面前,我們從來都不是發號司令的主人,是滿身罪污的奴僕,將恩典廉價化並非正確的信仰觀,也不是誠實地看待基督的救恩。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人就是罪的奴隸。」(翰8:34)在古代社會之中,主人和奴隸雙方地位有強烈的差異,奴隸可謂生命的另一種死亡狀態,因為奴隸的生命不是自由的,是掌握在主人手中的,他們的生命如同草芥。一個犯罪並被罪惡挾制的人,他的生命就是這樣逐漸被罪惡給處理掉了!如同保羅在另處經文所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因著罪惡,死接踵而來,有罪惡動態延展的深意。主人是自由人並有權勢的身分,而奴隸也是古代社會普遍的身分,據學者研究當時社會階層約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是曾經為奴或現為奴隸的,不少苦力的奴隸都勞累至死,軍奴會犧牲在戰事上,而農奴或家奴的情況就稍微好些,不過奴隸始終是沒有尊嚴的「非人」工具。有些主人甚至會在奴隸頸項上戴一個鐵項圈,項圈的牌子上刻著話,說明如果這個奴隸逃跑,抓到並交還他的人會得到應有的酬勞。屢次逃跑的奴隸,額頭上會被烙上一個標記,通常是拉丁字母F,意思是曾經逃跑的奴隸。

二、罪奴與義奴
將身子或肢體獻給罪,就是聽從罪的支配,即成了犯罪的器具。使徒保羅在論述中直接
將罪來人格化,他用服事罪,或作為罪的奴僕這些詞句來表達人伏於罪前。罪如同一個受服事的主人,它所給的「工價」報酬就是死亡。我們可能不是卑躬屈膝的奴僕,但現實生活中許多人卻被金錢綑綁,成為金錢的奴才,或被無法控制的欲望誘惑,成了邪情私慾的奴僕,這對於保羅而言都是束縛,也可能進深成為罪的奴隸。我一直反思這段經文,如果不做罪的奴隸,難道人不可以自己出頭天,自己享受自由而「當家做主」嗎?因為信心而成為了上帝的兒女,怎麼還會是做奴僕?我們的生命是誰當家,又誰作主?
細思使徒保羅整體的論述,人不是自己的主人,所信靠的上帝才是掌管生命的主,人無法掌握自己生命一刻之久,人是有限而主是無限的,故保羅以當時代的人可以理解的主僕關係,來表達這樣的概念,並且以接受耶穌救恩的人,要成為義的奴僕來受義的管轄,他就這個事實,肯定罪必定不能再作信徒的主。「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馬書6:14)不是說罪惡已經不存在,乃是說罪惡不能在我們身上作主,它不是我們順從的主。「在律法之下」和「在恩典之下」的意思是在律法或恩典的「權柄」及「治理」之下,如果我們已經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了主,像奴僕獻給主人般「任憑主用」,在基督耶穌的權柄下,祂就是我們的主。

三、實際聖潔的生活
在律法之下或在恩典之下,人順從的治理者不同,使徒保羅開始論及按照恩典之下的原則,來過聖潔的生活。不受律法的約束,犯罪就不用怕,是不是表示基督徒可以漠視律法,隨意犯罪呢?所以我們可以自由地做什麼呢?使徒保羅斬釘截鐵地說:「絕對不能!」從前我們受律法的約束,罪就是管轄我們的主人,律法既不能使我們稱義,也無法讓我們戰勝罪惡。如今約束我們的是基督,祂是我們的主人,在祂的恩典中,賜我們力量去行善而非做惡。
基督徒在教會信仰生活裡,不是憑藉著外
控的律法教條使人順服,而應該是出於內在對恩典的回應與順服。相信我們來禮拜聚會、獻金獻工都不是被壓迫來的,出席禮拜沒人會因為出缺勤狀況被作考核,查核年度聚會的總和次數及奉獻的總金額,來評判信徒的好壞,或是禮拜聚會時錄影存證,是為了監控信徒是否專心敬虔,或是打瞌睡心不在焉。大家不應戰兢恐懼地過教會信仰生活,而是內在愛主、順服耶穌的緣故而委身教會,甘心樂意來禮拜與服事。這些塑造基督徒生命的動力,不是在高壓的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人內心的轉變,約束自己成為聖潔的器皿,並且有更新的生活態度為主所用,結出聖潔的果子,收穫永恆的生命。
在基督信仰下過這聖潔的生活,使徒保羅提到這傳給信徒有關「道理的模範」,也就是指耶穌基督為人的罪死而復活,並賜給人新生命的福音,這福音與教訓的規模經使徒闡述後,成為初代教會的信條,包括了早期教會流傳的有關耶穌基督的教訓,以及在教會團契生活的態度等規律:「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徒2:42) 信徒們專心向使徒們領教,參加團契生活並且分享愛筵,也一起禱告。在保羅及其他使徒的書信中,不難想像初代教會已經有很好的教會形態出現,也有屬靈生活的形成。
永生是主的恩賜,恩賜的意思是人不應得的時候,祂白白賜下來,這樣的賞賜是出於祂的恩典。這是罪的奴隸與義的奴僕真正對比意義:一個應得的死亡,和一個不配得的永生。這永生是在基督耶穌裡的,人在主基督耶穌裏有這樣的永生,自然能有聖潔的生活。
因此當使徒保羅在講一個信了基督耶穌的人,遵行教訓的模範,也必須有將聖潔生活與結果獻給主的行動,這種獻祭給上帝的觀念,對清楚祭品必須沒有殘缺的猶太人而言,是再清楚不過了。如同希伯來書的作者在論述基督徒生活時說:「要努力跟人和睦,過聖潔的生活;沒有聖潔的生活就沒有人能見到主。」(來12:14)我們在教會與生活中,如在同一艘船上,大家的服事是要划向同一方向與目標,放
下自我,不見一人只見基督,如果基督徒在教會服事的方向與目標不同,只是為了讓人看見自己,拚了命划卻不是主喜悅的方向,大家再怎麼出力划也是枉然,甚至離主愈來愈遠,如同西方諺語有云:「Pray to God but row to shore.一面禱告主,一面要划向岸邊」。
當奉獻我們的生命來榮耀祂,像是從罪裡得到釋放出來的人一樣,並在主的引導中得著永恆的生命。作為一個信基督耶穌的人,就必須有更新的生活態度、敬拜態度及服事態度,透過訓示的模範塑造基督徒的品格與生命,而在使徒保羅看來這比什麼都重要。
四、成聖的果子-結局乃是永生
奴僕會因做工而得著工價,罪奴的代價最終是死亡,義奴的獲得卻是永生。基督徒不是不會犯罪,只是他不再做罪的奴僕,他已經是屬於主的人了。「永生」是主的恩賜,義的奴僕最終將得這恩典的工價,既然是恩典,就不是我們賺來或用什麼東西換取的。
現代生活我們對奴隸制度較陌生,如果使徒保羅在現代,他可能會用我們最近熱門的交通議題來比擬:「恩典之下」如同在鄉間的巷弄街道,沒有什麼交通號誌紅綠燈,因此人很有默契地到路口減速,看看誰先來後到,安全地行進通行。不過久而久之,居住的人輕看恩典,把馬路當成自己家,想停就停或爭先恐後,導致事故衝突連連,於是政府交通部門為了減少傷亡,只好在每個路口巷口架設紅綠燈做管轄,一段路設置了好多紅綠燈號誌,在「律法之下」闖燈或違規就開單告發,本來可以快速通行,卻因號誌燈的管制而不斷停等,要更多的等待。
使徒保羅在說「義」這個字時,是指上帝在基督耶穌裡的救恩,也在這救恩基礎上,因為神的憐憫和恩典,基督徒在社會上應有的倫理生活規範與行為。神既然白白地將這份禮物賜給我們,我們罪得釋放,應當怎麼樣帶著感謝的心去接受與過活呢?
義的奴僕有服事主和順服主的生活,在「成聖」道路上有聖潔生命的人,要漸漸活出
聖潔的生活,朝著這目標努力奮鬥向前,當然也會有聖潔的果子,這事的結局就是永生。保羅的意思並不是說成聖的果子能使我們得著永生,乃是成聖的果子顯明我們是有永生的人。既然我們的生命是和主同死同復活了,在生活中向罪就應當把自己看作死的,向主看作活的;基督徒的生活就是效忠基督,領受主的恩典與新生,並且同心來跟隨主耶穌。
結語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與保羅時代的信徒,一同走在這成聖的道路上,受基督福音的託管,漸漸長大成熟被塑造,成為主的奴僕,是從罪中得到釋放。在這行旅之中,罪惡與試探仍是現實,如果「因信稱義」後便無憂無慮,那麼使徒保羅大可不用這麼費心地規勸,也不用對比兩種奴隸,來突顯最終兩極的結果,如從前是效忠罪惡與權勢,圖謀籌劃下最終報酬卻是死亡,但在恩典之下,作為主的義僕,順從並效忠耶穌基督,將領受在基督耶穌裡的盼望,與活潑自由的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