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張主藤牧師
經文:帖撒羅尼迦前書2章1-8節

主日:2023年10月29日

前言
  弟兄姊妹平安!人活著總是要工作,不單是養活自己或一家人,也透過工作可以實現個人生命的恩賜和價值,對社會群體與世界的發展有所貢獻。工作職場是個人實踐理想、團隊群力合作的場域,卻也可能是使人跌倒、競爭妒忌、彼此攻訐和充滿謊言欺騙的地方,故有時候會有「做到流汗,嫌到流瀾」(台語)的景況,被謾罵攻擊的狀況也不少。


  保羅這個基督的使徒,也是福音的工作者,透過書信中的自我辯白,反映了一些人對保羅及其同工的毀謗和攻擊,故針對毀謗者的指控向信徒提出回應。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城內所遇到的情形,與在哥林多城時的情形頗為相似,也就是一些信徒對熱衷於屬靈恩賜,他們受假教師及毀謗者影響而群起批評保羅,認為保羅既不「長袖善舞」,又不「多錢善賈」,缺乏外顯的屬靈恩賜與能力。
  雖然保羅曾經被害受辱,但他到訪帖城不是沒有果效的,相反地他在如爭戰的福音工作中,依然因為上帝賜給他的勇氣,靠著主放膽宣講福音的道。經由寫下的書信,表達在他心中的想法和辯白,也讓信徒可以進深去思辨和判斷,對使徒的批判到底孰真孰假,也幫助我們現代基督徒重新思索福音在我們工作中的價值與意義。

一、爭戰工作與忠心服事-保羅的自辯
  猶太人在帖城繼續他們的反福音行動,一方面醜化使徒保羅和同工傳福音的動機,把他貶低為在當時充斥各希臘城巿,以推銷各種宗教或學說產品維生的巡迴「宣教士和假教師」行列中,另一方面以保羅不回帖城探望信徒的事來攻擊他,說他其實並不關心這些信徒,只在意自己的名和利(參帖前2:17-18)。
  「弟兄姊妹們,你們自己知道,我們去訪問你們並不是沒有效果的。」(帖前2:1)使徒保羅所指的是他第一次去帖撒羅尼迦(參徒17:1-9),並重述過往的經歷:「你們知道,我們到你們那裡去以前,在腓立比已經受了傷害,受了侮辱。可是,我們的上帝給我們勇氣,在激烈的反對下仍然把他的福音傳給你們。」(帖前2:2)。經文中「傷害」是指保羅和西拉在未經正式審訊且又「並沒有定罪」下,他們被腓立比的官長吩咐人在眾人面前,剝了他們的衣裳,杖打了許多棍,然後被下在監裡,在身體方面的受苦;「侮辱」則特指他們在心理及精神層面所受的凌辱。帖撒羅尼迦的信徒都知道,保羅在未到他們那裡以前,曾在腓立比坐過牢(參徒16:11-17:1),但坐牢的威脅並沒有攔阻保羅傳福音的心志。倘若主指引要我們成就一件事,便會賜我們勇氣和能力,不管困難多大,都能完成。被害受辱,卻仍繼續傳福音,試想若我們受到毀謗者煽動群眾的逼迫,是否會想早日打道回府,免得連命都賠上了呢?使徒保羅所仰賴與憑藉的是主基督,故他不妥協,更不放棄受召傳福音的使命。
  經由使徒行傳17章的敘述,幫助我們知道保羅怎樣在腓立比被鞭打監禁之後,又進到帖撒羅尼迦工作,前進帖城初始傳道,在那裡一連三個禮拜的講道,有不少人相信了主,並在那裡建立了教會,於是又引起猶太人的嫉妒,招集盲從的地痞群眾,聳動合城的人跟保羅作對。保羅先說他們的訪問不是走馬看花,虛有其表或缺乏內涵及能力,而是帶著豐富的屬靈內涵─耶穌基督的福音、承擔傳福音的勇氣、正直且純潔的動機、聖潔生活、滿有愛心和忠心的事奉。他的工作有所果效,乃是因為合上帝旨意的工作,有主同在和同工。
  傳福音的人,也就是傳道人的工作態度有兩項的詞彙不能用,也就是「騙吃」和「貪財」。早期的工作者自謙客氣,在交談和收付工資時會說「騙吃騙吃」(台語),表達僅是餬口飯吃,或說「貪財貪財」(台語),表達謀生求財之意,姑且不論是否自謙客氣或通俗表達,騙吃和貪財都不應是傳道人有的想法和作為,這也是保羅被反對者毀謗攻擊,卻不符事實的事。
  保羅和同工傳道的動機基礎和原則方法,是順從主豐富的旨意,而不是為求利益而與人妥協。「我們的勸勉不是出於幻想或不良的動機,也不是想欺詐什麼人。」(帖前2:3)保羅答覆回應他和同工沒有利用他們使徒的身份,運用權柄來要求帖人敬重他們,也沒有傳謬誤或自義不良的信息,或逼使群眾謙恭順服,反而溫柔得像個「撫育自己孩子的母親」,並且因著愛眾人的緣故,就毫不吝嗇、絕無保留地付出一切,並且上帝把這榮耀的福音與宣講的職責給了他們,他們在主的察驗與選召中忠實傳揚主的話語。
  「相反地,上帝信任我們,把傳福音的任務付託我們。因此,我們只說他要我們說的話。我們不討好人,只求取悅那位察驗我們內心的上帝。你們知道,我們從來不向你們說諂媚的話,也沒有藏著貪婪的念頭;這是上帝可以為我們作證的。」(帖前2:4-5) 很多時候為了使人容易接受福音,我們可能會妥協,使信息較易為人接納。保羅卻從不這樣做。他不改變福音的內容,卻因不同聽眾的需要而改變傳講的方式。我們在傳福音時,可以因不同情況的需要而改變表達信息的方法,卻不可擅自更改福音內容,損害福音真理。
  保羅如何看待這傳福音的工作?我們又如何看待工作中福音責任呢?保羅不用高言大論來說服帖城信徒去為主受苦,而是把自己活生生的見證擺在他們眼前,使信徒真實感受並誠服地確信。保羅在這裏將「討人喜歡」和「討主喜歡」看為互相對立、彼此排斥的態度,如同他在加拉太書1章談論到「討人的喜歡」和「作基督的僕人」視為相對。該處經文反映保羅在加拉太遇到的指控,就是說他看風轉舵,為要討好他的聽眾而改變他的信息。也許是猶太人指控保羅他減去律法的要求,而單講憑恩典得救的信息,為使外邦人容易歸信基督,但保羅的言行正直卻顯明這福音,也讓這些指控與汙衊不攻自破,如同我們在職場與工作中,本身的言行態度和品格就在宣揚福音。福音不是刻意敲鑼打鼓式的包裝和推銷,或順應民意來加油添醋,這基督福音卻是生命影響生命的溫暖和真實見證。

二、在帖城傳道的表現
  使徒行傳17章的記載顯示,猶太人的反對包括「聳動群眾闖進信徒的家」和「在地方官面前控以政治罪名」的行動,雖然保羅沒有被捲入該次事件中,該事件卻直接引致保羅被逼迅速離開帖城,因此他必會把猶太人的行動看為「強烈的反對」的一部份。保羅在書信中強調他和同工是「在大爭戰中」傳福音給帖人,表明他們不像一些巡迴的哲士或假教師那樣,明哲保身而不肯捲入生命的「爭戰」中。使徒保羅到帖撒羅尼迦的前後,都受到很大的逼迫,但這一切並不能叫保羅退縮,可見他的信心是進取的,是由經歷而來並且順從主的旨意。
  猶太領袖煽動群眾攻擊保羅,因此保羅勇於回應與答辯(參徒17:5),以自己和西拉因傳福音而在腓立比受苦的事實為證,說明他們並非為尋求金錢、名譽或地位而來,他們傳福音的動機是正道純潔的心志。人們事奉上帝,不全然都有純正的動機,當這些不良的動機暴露出來,基督教會的工作就受到影響。我們要為敬神愛人而委身事奉。倘若他們為福音所付出的不求名譽或好處,而我們為福音所做的又是為了什麼?是要討誰的喜悅?受上帝差遣傳福音,當討神的喜悅不是討人的歡心,並存著正直純潔的心志。
  保羅和同工提起勇氣、放膽量傳揚分享上帝國的福音。他們這種對人無所畏懼的膽量和勇氣是因倚靠上帝而有的,並且信賴主會在他們傳福音的工作上扶持,就如同他們在腓立比所經歷的生死交關。保羅以主耶穌為他依賴的對象或信念的基礎,而這份宣揚福音的勇氣不是「憨膽」(台語)沒理智,在使徒保羅和同工的身上,我們看到真正的勇敢不在於完全沒有懼怕,乃在於雖有懼怕卻仍選擇去做當做的事,那是生命的勇氣,是靠主而有的,並且促使保羅和同工盡一生完成傳福音的使命。帖撒羅尼迦的信徒是從神而非從保羅那裡得著轉變;他們接受的也是基督的而非保羅的信息。我們見證基督時,我們所關心的重點不應是我們在別人心中的印象。我們要作基督的忠實僕人,要高舉的是祂,而不是自己。在勸勉、託付聖工與忠心服事之間,我們是可以受交代與信任的工作者(服事同工)嗎?

三、不求自己的榮耀
  保羅的書信和回應讓我們看到不求榮耀、不藏貪心、不諂媚人、不用詭詐,只忠心的照著神的託付來事奉的堅持態度。這樣的見證才能真正得到人的尊重而歸榮耀給上帝。「我們不求任何人的稱讚,沒有向你們求,也沒有向別人求。身為基督的使徒,我們本來有權要求你們的尊重;可是跟你們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溫柔地待你們,像母親乳養兒女一般。」(帖前2:6-7)雖然沒有人喜歡被強權欺壓,但權力和位階常會令人更受尊敬,溫柔體諒這種性情,卻往往被我們的社會所忽略。溫柔是愛的外顯表現,願意去體諒、回應別人的需要,並容讓別人表達自己,也等待別人心甘情願地學習。這是保羅用母親乳養孩子的親愛和溫柔,如父母般的心腸,看顧和保護對方,表達我們都要具備的這種特質和態度。
  「為了愛你們,我們不但願意跟你們分享從上帝來的福音,連我們的生命也願意給你們,因為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帖前2:8)這付出與犧牲,是愛的最好註解。愛並不是只顧接受,而是準備拿出去的,這正是基督的愛。聖經讓我們看見這種愛,跟世人那種充滿自私的愛大不相同。我們願意在基督的愛裡委身服事,並盡心來榮耀主嗎?

四、在聖靈引領中的工作
  保羅和同工跟帖城分享神的福音的同時,也跟他們分享自己─他們把整個自己毫無保留地投進傳福音和培育信徒的工作中,為了愛他們的緣故付出一切,以身作則地教導他們在生活上取悅於神。保羅的話並不表示他認為「我們自己」比「神的福音」更寶貴,他只是以「樂意跟你們分享我們自己」這個思想和事實,向帖人表示他們對帖人的愛是何等深邃。
  完全地付出自己與傳主的福音不可分割,因為傳福音的工作不是一次性的勞務,宣告一個信息,像是發宣傳單那樣,而是需要不斷地向人呼籲和懇求,鍥而不捨地以愛尋找和照顧他們。保羅的話提醒我們,在聖靈的引導中,人必須愛鄰舍如同自己,付出自己給他所照顧的人,以致於我們雖然絕對只屬於基督,但卻能於委身生命來服事群眾,讓人看見基督。

結語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使徒們很心甘情願地將他所有的給他所愛的人,為他所愛的人勞苦犧牲,甚至不覺得這是犧牲,好似是他當負的責任。當我們用基督的愛,愛顧一切屬基督的人的時候,我們就不單是愛人,也是愛主;不單是服事了人,也是服事了主;不單是遵行了地上的律法,而且也遵行了主的律法。保羅及同工用生命委身在福音的工作,我們既是上帝的兒女,跟隨主耶穌的人,也當用生命委身在教會,樂意參與各樣的關懷和服事。這份屬天的愛正是基督的愛。基督的愛也不斷改變我們,使我們願意用生命持守與委身,見證上帝工作痕跡的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