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張主藤牧師
經文:羅馬書4章13-25節

主日:2024年2月25日

 

前言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裡面,有許多關鍵的信仰主題教導,在以色列舊約歷史宏大的故事、彌賽亞基督的降世、上帝的公義與仁慈、恩典勝過律法、因信稱義、在聖靈裡的生活及上帝的應許等,幫助初代教會信徒建立穩固的信仰基礎。特別在信心這個重要議題上,保羅為何不舉一個當時的例子?提到保羅自身的信心旅程,或是吹捧一下使徒彼得也可以,提那以色列先祖亞伯拉罕古早的事做什麼?在我們的處境中,常用「呷台灣米、喝台灣水」(台語)來提醒人要不忘初衷,不要忘記先民及這塊土地所留存給予的恩惠。使徒保羅不是一個忘本的人,特別在信仰的歷史大脈絡中,猶太人常以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為榮,他喚起了猶太人共同的記憶,於是引用亞伯拉罕的事蹟為例證,卻也導引到要思考的信仰課題,顯明這個從古迄今的真理,也就是因信得救的道理(參羅4:1-3)。即便強調信心的重要,信心是一條生命的活路,保羅從來沒有表示過上帝的律法不重要,但是憑藉著遵守律法這條路,卻不會使人得救。

承受應許的永約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3章中的主要論證,顯明耶穌基督已被預表在以色列的經歷之中,故第4章他論及了以色列先祖亞伯拉罕,來佐證信心與拯救的課題,也論述到其中信心與律法的差異。保羅提到了我們這些罪人,倘若只能憑藉著信心蒙上帝接納,也就是依靠耶穌基督所彰顯的十字架救恩(參羅3:21-26),明顯可見在得救的事情上,我們沒有什麼好自我吹噓或誇耀的。「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而是上帝所賜的。」(弗2:8)保羅在以弗所書也是一樣的觀點。

  猶太人對於承受上帝的應許,在第一世紀的他們所相信的,是只有敬虔的人才能承受應許,亞伯拉罕及歷代聖者承受應許產業,是因為沒有忽略掉律法誡命中的任何一條。猶太傳統作品中都顯出,承受上帝應許且被算為義的人,自然是對信仰敬虔又恪守律法的人。但透過保羅的論述,被上帝算為義的人,也就是承受應許的人,而非靠遵守律法或血統家族。靠著律法或血統背景就不是成為這承受上帝應許者的條件與保證,對上帝應許沒有真正的了解,而陷在律法宗族主義的牢籠裡,消弭了對上帝本身的信靠。

  「應許」是在上帝的旨意中,與人有恩約的關係,亞伯拉罕就是這個蒙恩約的典型代表。在遵行與詮釋上帝律法相關事情之前,亞伯拉罕就已憑著信心順服上帝,順服上帝並以祂為主,有別於其他人身陷邦國權勢及神明偶像崇拜的泥沼中,他領受上帝的呼召,離開了本族本家,走一條自己無法掌握的路,卻是要信靠上帝的一條路。

信心先於律法

  使徒保羅以不同於以色列傳統的角度,來論述亞伯拉罕的事。上帝呼召亞伯拉罕時,他已經75歲,而行割禮則是在99歲(參創17:1-14)。保羅他主張亞伯拉罕在受割禮立約(參創17:10)、遭受試煉(參創22)前,也就是接受割禮及要獻祭獨子以撒的行動前,上帝就已經認他為義了(參創15:6),這是先於摩西領受上帝所頒布的律法與誡命。這是我們在應許與信心的論證中,很重要的基礎。保羅他據此來論證上帝頒布律法誡命的基礎,就在於信心。上帝應許的憑據指向人對祂的信心。亞伯拉罕尚未表現行為及在頒布律法之前,他就已經信靠上帝,並且被算作義人(參羅4:9-10),這因信稱義的典型,也成為了後嗣信心跟隨者的指標,所以信心先存於律法之前,律法也靠信心來鞏固。

  在還沒有現代的交通號誌、法規及罰則的年代,南來北往的牛車、馬車及行人,能在十字路口不橫衝直撞而長幼有序,是因有「公共道德」及「約定俗成」的規矩,大家憑藉著信心與對討生活者的疼惜,來走過大街小巷。漸漸地交通工具進步,工商社會步調也快,難免用路人爭先恐後,故需要制定「交通法規」來規範,在交通號誌及人行道標線前,大家都要遵守,若違規就要吃上罰單警告,而立法的精神是保障交通順暢及用路人的安全。在週五早晨我受排執行國小路口的導護工作,穿上了反光背心,手拿寫著大大「停」字的紅旗桿,很認真地在十字路口執行學童上學的導護。一位資深的導護志工給了我很重要的提醒,請我不要「執法嚴格」與車輛駕駛不愉快,我們導護工作最重要的事,是確保學童過馬路的安全,生命的安全為優先。這提醒也讓我思索到人的信任與彼此的愛心,是交通順暢及安全的根本,而不是嚴刑峻法。

  亞伯拉罕蒙神喜悅,只因為他的信心,當時他從未聽過這後來對猶太人如此重要的律法禮儀。保羅使我們看見「唯獨信心」的真理,這與上帝的關係是建立在信心,瞭解這信心,才能使人明白律法所憑據的真正事實是什麼,以及主耶穌來不是要廢除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律法誡命,因著信心的實際行動而更受到堅固。(參羅3:31)我們因信心而得救,救恩是上帝白白賜給我們的,只要我們相信基督赦免我們一切的罪,我們便得救了。上帝拯救的應許以信心為根據,應許也因信心而實現,這是以信心領受恩典的永約。

大家的屬靈父親

  亞伯拉罕領受上帝的應許成為許多民族之父,故這白白的恩典不但臨到以色列人,也臨到外邦的所有人。祂是萬國萬民的上帝,而非以色列民族獨有,並且保羅表明他所瞭解與認知的救贖,是基於對神的信心而非律法,若只是守以色列民族所擁有的律法誡命,以這基礎就限定了僅有這民族才能得救的範疇,與基督福音要傳遍到世界地極的大使命。

  亞伯拉罕他承受上帝的應許,也就是透過他要賜給萬國萬民的福氣(參羅4:11-12) 。因此亞伯拉罕成為這福分領受者的屬靈父親,信仰上的後裔繼承的是亞伯拉罕的信心,若沒有信心就不算是他的後裔,也就是這應許的福分,不是由血脈傳統來繼承,而是由信心來繼承。

  死亡、罪惡與絕對的困境在人的身上,罪的毒根攀附在意念與行動的存留中,甚至這隱藏的罪攀附在律法上,讓我們自以為不需要仰望上帝的憐憫,不需要依靠信心,總是可以靠自己的力量去達成目標,自己就可以當家作主,奠定永世價值。拜偶像的罪-保羅論述到這些背叛上帝的人,去朝拜偶像及其他被造物,招致了可怕的刑罰及後果,上帝向這些祂創造卻悖逆的人發出忿怒,但也透過亞伯拉罕的信心,發出一道歸回主盼望裡的光芒。即便是亞伯拉罕都沒有想在上帝的面前誇口或靠行為站立得穩,我們能得救不是一種行律法後的工資,而是出於上帝的憐憫。

  亞伯拉罕從來不懷疑上帝的應許能不能成就。(參羅4:21)他一生的腳蹤雖然也有錯誤、罪惡跟失敗,但是他總是堅持信靠上帝,在茫然前景中繼續向前,沒有失去信心或懷疑,反而信心堅定榮耀上帝,因此他的一生成為有行動力的信心榜樣。因上帝的同在與施恩,從無路到有路、無子成為有子,生命可以活潑興盛。上帝顯明祂使死人復活與創造的大能,在耶穌基督的拯救裡絕處逢生、出死入生的信念,正是如此。

  相信上帝的權能與信實,還是出於善意卻急著替上帝完成祂的事工?從為傳宗接代讓婢女夏甲生了以實瑪利,企圖插手上帝的作為,到真正信靠上帝以恩典為基礎所給的應許,亞伯拉罕漸漸修正自己偏離的步調,以信心繼續與上帝同行(參羅4:22),仰望上帝的憐憫。上帝祂向不配得憐恤的人顯出祂的仁慈。信心是得救的憑據,在上帝救贖因罪而背離祂的受造者,在這拯救的計畫裡,律法與信心是互相對立,但在保羅對於信心的論述,可以明白真正律法的實底與用意,都指向如何符合上帝的義,也就是如同亞伯拉罕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人。

堅定的信心實現盼望的應許

  上帝給予亞伯拉罕的聖約和應許,使他成為萬國之父(參創17:2-4),全世界都會因他蒙福(參創12:3)。恩典的流通管道都從亞伯拉罕身上匯集,是上帝施恩的源頭,他在上帝引導下,走向了朝聖之旅,呼召他走在信靠與上帝喜悅的道路上,領受應許和賜福。亞伯拉罕回應上帝的呼召並勇敢向前,並且這生命豐盛的應許,不但是賞賜如繁星般的子孫,這個應許已經應驗在救贖主耶穌基督身上,因為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全世界也真的因祂蒙福了。這位救贖主救我們脫離罪惡的權勢,慷慨赴義在十字架上犧牲,卻死裡復活,以祂的義代替我們的不義,使我們得以與上帝之間恢復合宜的關係。我們因信上帝,以及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的大能,而被認為是義人,上帝必定成就祂的應許。因著基督犧牲的愛,十字架是一條信心與盼望的道路;十字架的救贖,顯明信望愛的真理與上帝的應許。我們因著信承受這應許和產業,也就是上帝的信實與恩典。

結語

  親愛弟兄姊妹們,我們所求的應許是什麼?上帝給與亞伯拉罕這位信心之父的應許,是出於恩典的話語,而不是律法的要求,這份關係的維繫力量,不是透過遵守律法規定,而是順服上帝的引領,使人類罪性沒有機會破壞律法,也不會使這關係破裂。從這段保羅詮釋的經文中,信仰上屬靈的父親-亞伯拉罕的堅定與信心(參羅4:13-25),讓我們更瞭解上帝信實的恩惠在耶穌基督身上,並且在這信心之父的傳承中,信心依然成為了我們領受應許和拯救的回應關鍵。上帝會實現祂的應許乃是基於恩典(參羅4:16),而亞伯拉罕的信心在保羅的詮釋下,讓我們看見那樣的信心就是永遠不放棄相信上帝,並且祂的美好旨意和應許必定會成就!